2014年盐都区学前教育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14年盐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学前教育公办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盐都区学前教育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从2015年开始全部面向近三年毕业的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进行招聘)。
二、报名
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盐城市盐都新区日月路1号)
3.咨询电话:0515-88426227
4.报名材料:
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在盐都公办幼儿园或经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民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持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凭证(工作证明中需注明入园工作时间并工作至今,工资凭证需复印并请园长签字、加盖园公章)。
所有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4年盐都区学前教育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须网上下载打印(www.ydjy.net),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交报名处。
5.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6.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协商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规定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试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聘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3.面试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60分者淘汰。面试采用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面试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与学前教育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教材统一提供,技能测试为绘画、弹唱和舞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4.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四、聘用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一并入围)。
2.拟聘人员的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拟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4.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幼儿园,具体招聘幼儿园名单及招聘计划选岗前在盐都教育网、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5.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6.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中应往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6005(区纪委信访室)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陆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www.ydjy.net、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dlss.gov.cn查询。
七、本公告由盐都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