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2014年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方案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我县义务教育及高中教育的科学发展,解决中小学学生入学难及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我县扩建了玉屏民族中学、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印山民族小学、平溪镇中心完小、第二小学。现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教育系统招聘具有公办学校编制及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教师(城区学校教师除外)。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高级中学必须具有本科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初级中学必须具有专科以上相应专业学历,小学必须具有专科以上相应专业学历。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高中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必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招聘岗位(共计51名)
玉屏民族中学共计2名,其中地理1名,英语1名;
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共计21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3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3名,生物2名,体育2名,计算机1名;
印山民族小学共计15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5名,英语1名;
平溪镇中心完小共计6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美术1名,音乐1名;
第二小学共计7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1名。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具体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备课及试讲的办法,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是: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13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 系 人:陈龙田、黄碧红 联系电话:3222906。
报名岗位分中学、小学两个类别,考生只填写报考小学**学科,不需填报具体学校岗位,例如报名中学地理学科,所有报名参加地理学科考核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岗位;报名小学语文学科,所有报名参加小学语文学科考核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岗位。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愿意参加招聘考核的人员,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局政工股办公室报名,并填写《2014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招聘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情况上报县教育局领导小组。
(三)能力测评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邀请人事、纪检、编制等部门监督。
面试时间:2014年8月15日上午7:30分。
面试地点:黔东民族寄宿制中学。
1、面试(100分)。
面试内容:气质形象和教育活动组织能力。现场备课及试讲,试讲内容由县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确定。(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2、计分办法。面试结束后,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学校岗位,并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同等条件下,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考察对象经领导小组审核无问题后,根据学校岗位,确定为拟聘对象。
(五)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玉屏县教育网站、玉屏县公从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过程中有异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有影响招聘问题的,取消招聘资格,没有问题的,进入下一程序。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学校岗位,招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对符合续聘条件的,聘期满后,本人自愿,可连续聘任。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其它
本《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6-3222906
附件:2014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rar
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