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公告
《营子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工作方案》已经营子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4年7月15日9:00-11:00
二、笔试地点:承德市第七中学(鹰手营子矿区滨河东路2号)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需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7月13日(星期日)至7月14日(星期一),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由考生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营子区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由工作人员同考生本人联系确认。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请于7月14日11:30前与教体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314-7596117。
四、纪律要求
(一)笔试考场规则
1、考生考试前40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无特殊情况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确有特殊情况需去卫生间的,征得主监考同意由巡视人员陪同,离开考场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
3、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电子记事本以及其他电子设备等,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圆珠笔、钢笔等。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4、考试开始信息发出后考生开始答题,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5、考生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倒页、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示意。
6、考生答题时一律用黑色笔写在答卷纸规定的栏内,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笔或铅笔答题者,答卷作废。本次考试没有答题卡。
7、在试卷上,除规定填写的项目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用笔,并将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场。试卷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走。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交谈、递条、换卷、做手势等。违反考试纪律和作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11、除本考场主考、监考、巡考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1、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3)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4)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作答的;
(5)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接信息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作答,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作答的;
(7)影响他人考试,情节轻微的;
(8)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
(1)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2)使用通讯设备或者电子设备的;
(3)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行为的或两卷以上(含两卷)答案文字表述、答案信息点错误高度一致(雷同)的;
(4)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考生作答内容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5)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或者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6)考生在答卷上做标记的;
(7)考试中传送或者接收试题信息或考生作答内容的;
(8)考生答卷笔迹前后明显不一致的;
(9)严重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
(10)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 在阅卷过程中,考生被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且终身不得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处理:
(1)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营子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