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对围场县农村幼儿园教师50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围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承德市户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4、报名竞聘农村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5、具备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7月 9日—7月15日通过承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围场教体信息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4日至7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围场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314-7514087,0314-751360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围场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从及围场新闻网、围场教体信息网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版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笔试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29日—7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10日后在围场新闻网、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公布。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或抽调专家封闭出题。
(1)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同时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复审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复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在围场新闻网、围场教体信息网上及时对外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综合能力考察的形式,内容为幼儿教师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幼儿园教材为本县农村幼儿园使用的教材),综合能力考查由考官根据说课者说课整体情况及考官现场提问确定,题本由考官命制。面试实行百分制,其中说课占80分,综合能力考察占20分。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 初步定于2014年8月30—31日进行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考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异地选调。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抽签取得面试说课题。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流程:
①考生提前一小时到面试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接受封闭管理。
②面试者提前35分钟抽取说课题进行准备
③说课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
面试时考官现场打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教体局及人社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 211院校优先录取),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围场新闻网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参加面试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围场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本简章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314-7512759
监督电话:0314-7512422
附件:
1、《围场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rar
2、《围场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rar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