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公开引进市外界首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优秀教师引进工作机制,充实亟需学科师资,经界首市委2014年7月7日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公开引进市外界首籍在编在职优秀教师107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优化配置的原则。教师引进要根据全市教师编制及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2.坚持学历合格,师德良好原则。
3.坚持相对稳定,立足长远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
界首籍或父母配偶在界首工作、生活的市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的优秀中小学幼儿教师。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中小学教师具有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
4.在编在职教师,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优;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14年8月31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中教高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或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放宽到38岁。
6、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除具备高中教师资格外,必须有在高中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任教学校证明并有校长签字)。
四、岗位设置
根据我市学校编制及亟需学科情况综合确定首次引进107名,具体学段、学科岗位见附件(界首市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拟设岗位汇总表)。
五、引进程序
1、报名。按岗位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申报表附后,请自行下载填写并经相关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7月30日。
报名地点:界首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统一组织讲课(满分100分)。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8月3日——8月4日到界首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领取授课证。
讲课时间:2014年8月5日。
讲课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按讲课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如所设岗位只报1名,讲课分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进入考核。
3、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引进,缺额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考核合格由教育、人社部门出具调档函,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
5、公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合格,确定拟引进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分别按有关程序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面向市外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操作,切实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3.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制进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
5.引进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分配安置
1、分配按照报考岗位安排到各学校。
2、凡引进我市的各学段教师,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界首市引进市外界首籍在编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