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的实施意见
太政办〔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优秀教师引进工作机制,为实现教育强县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太和县教育系统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太政办秘〔2012〕1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教育的思想,以教育强县为目标,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立足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整
体素质,打造优质化、均衡化、特色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编制控制原则。教师引进必须在意向调入单位的编制限额内、且学科岗位需要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因人设岗,超编制进人。
(二)师德良好原则。
(三)相对稳定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太和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引进教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工作人员从县监察、财政、人社、教育、编办等单位抽调。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申请调进人员必须是县外在编在职现任教师。
(三)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需求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五)各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优。
(六)身体健康,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七)省市级教坛新星、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引进程序
(一)各类学校引进教师需进行统一面试(试讲),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凡申报人数多于该学科引进计划数的,采取面试的方式,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二)拟调入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县编办审核调入单位编制(县教育局协助),县财政局审核财政供给情况,并由相关单位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由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县监察局、县教育局配合)。
(三)县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调人员,报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
(四)公示。对拟引进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分别按有关程序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具体要求
(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数量纳入每年教师招聘计划总数。
(二)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切实保障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否则,给予该校校长撤职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其他不宜引进的;
4.引进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安置办法
凡引进我县的各学段教师,享受我县在编在职同学段教师同等待遇。原在城区学校任教达两年及以上的,调进后可安排在我县缺编的城区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也可安置到农村缺编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原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缺编的乡镇中心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
附件:太和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附件
太和县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秀剑(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闪 旭(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标(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光仕(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刘树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刘翔飞(县财政局局长)
陈玉健(县教育局局长)
赵良玉(县编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陈玉健兼任办公室主任,韩贵友、韩志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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