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高专业课教师5名及幼儿园教师80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职高除服装设计专业课岗位招聘对象为相应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外其他专业课岗位均为相应专业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人员暂不要求教师资格,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不含幼儿园)、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时间:2014年6月6日——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23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十六中学(地址:阜阳颍东区长青路113号,火车站广场北侧原粮校)。
3、报名程序: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已通过认定证书正在办理的证明。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
(2)填写《颍东区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下载,一式两份),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填写具体报考专业,单位填写职高或幼儿园。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3)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署名);
(4)报考人员持报名收据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电子采像;
(5)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95元(其中:考试费90元,采像费5元),笔试入围者另缴面试费80元。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逐人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职业高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幼儿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方法:按公告中所列招聘单位从后向前顺序依次递减1人,如一轮下来仍需递减,方法相同。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4年6月30日至7月1日,阜阳市第十六中学。
(2)笔试时间: 2014年7月5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占40%;本专业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占60%。职高专业课岗位综合知识为综合知识一(语文基础知识、时政、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幼儿园岗位综合知识为综合知识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教育局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按招聘人数的1:3进行面试,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可递补;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不再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职高专业课相关学科内容。教育教学业务基本技能测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内容。
(4)形式:无学生授课,每节课20分钟,面试内容及顺序采取临时抽签的方式确定。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择优选拔的方法
报考职业高中岗位的依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入围成绩,分学科划定入围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依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符合报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须提供: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合成后成绩增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体检、考察
对入围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出现缺额的,报考职高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按笔试合成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按照成绩高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幼儿园拟聘人员选岗方式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者以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后现场签字确认并领取聘用通知书。确因不可抗拒力本人无法达到选岗现场的,须提前告知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其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代办申请按时到达选岗现场代为选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职高专业课教师不需选岗,直接签字领取聘用通知书即可。
所有拟聘人员持聘用通知书一周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财政供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入编及核定工资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一项举措。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2317850 区教育局:227200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316619
整个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颍东区政府网、阜阳市人事人才网、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颍东先锋网、颍东教育网向社会公示,请报考者注意浏览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颍东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