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宾市兴宾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兴宾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办公室设在兴宾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2-5321014。
二、招聘指标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共100名,详情见下表:
学校类别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农村小学 |
100 |
5 |
5 |
10 |
20 |
20 |
20 |
20 |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报聘兴宾区2014年“特岗计划”教师并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合格公布的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批和公示、集中培训和考试、签订聘用合同和派遣等程序组成。
(一)资格复审
由评审小组对通过自治区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提交的以下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1.应聘人员的报名表1份(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2.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
①对应届毕业生,要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同时对专科应届毕业生还要查验师范类的有关证明;
②对往届毕业生,要查验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对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要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3.应聘人员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
4.应聘人员近期同底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资格复审后,验证原件退还应聘人员,其余报名表、相片以及各种复印件由应聘人员自备档案袋装好,并在每张复印件右上角签上姓名,在档案袋封面填写内装材料名称,并填写所交材料的承诺书,然后由评审小组验收。
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经查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及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的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人员即可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当场亮分。面试分不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选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不能递补为拟聘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7:30-8:00为签到时间。
面试地点:来宾祥和小学
(四) 体检与考核
由评审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按岗位排序,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由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后依据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的毕业鉴定或就业推荐鉴定情况进行考核(历届生另行组织考核)。
(五)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如在体检或考核中有不合格的,按类比排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呈报自治区教育厅,由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编委办进行审核,并在全国特岗招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七)签订聘用合同
区人社、教育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集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然后由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14年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各考生必须把报名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档案袋自备)交到兴宾区教育局人事股,由区人社局、监察局和教育局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72-5321014,13597189558)。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网站:2014年7月15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网(www.xingbin.gov.cn)。
3.公布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的时间和网站:7月18日面试后两天内,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网(www.xingbin.gov.cn)。
4.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时间:2014年7月22日
6.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呈报自治区教育厅时间:2014年7月25日前。
7.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26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8.签订合同时间:另行通知。
9.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订合同等相应程序的应聘人员,作自动放弃处理。
10.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教师网上公布,相关政策按(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执行,相关实施工作和程序由本区教育、人社等部门负责操作完成并进行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