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现将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共17名
招聘职位 |
淳安中学 |
汾口中学 |
威坪中学 |
合 计 |
备注 |
语文 |
1 |
2 |
|
3 |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科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 |
数学 |
|
2 |
|
2 | |
英语 |
1 |
|
|
1 | |
政治 |
1 |
|
1 |
2 | |
化学 |
1 |
1 |
1 |
3 | |
生物 |
1 |
|
|
1 | |
历史 |
1 |
|
|
1 | |
地理 |
1 |
|
|
1 | |
体育 |
1 |
|
|
1 | |
信息 |
|
1 |
|
1 | |
通用技术 |
|
|
1 |
1 | |
合计 |
8 |
6 |
3 |
17 |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8名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
专 业 要 求 |
机械 |
3 |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 |
汽修 |
1 |
车辆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商贸 |
1 |
经济学、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教育、电子商务、物流工程、物流管理、国际贸易 |
园艺 |
1 |
园艺、园艺教育、园林、风景园林 |
旅游 |
1 |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烹饪 |
1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3。幼儿园教师30名
招聘
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幼儿园教师 |
30 |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
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总成绩前五名者聘用在千岛湖镇城区公办幼儿园 |
二、招聘对象
1。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职位:(1)2012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重点师范大学及综合性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2012年、2013年全日制211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学科专业对应毕业生可放宽至非师范类;(3)户籍不限。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1)2013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3)户籍不限。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1)淳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生);(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淳安户籍社会人员(户籍以2012年12月15日为准);(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从事淳安教育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必备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5。报考要求:
(1)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对应学科,2012年毕业生按所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对应学科。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位:按所学专业报考对应学科。
(3)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其中非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人员须取得学前或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按所取得学前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中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12月15日之前取得。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2013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1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淳安籍生源拟聘用人员,户口不在淳安的,须在聘用前将户口迁入淳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程教育楼三楼1号多媒体教室(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3。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按要求现场填写好报名表。
(2)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须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人数的,按1∶2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社会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的还需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证明。
(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在聘用前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由杭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
为保证招聘质量,笔试后根据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职位在2名及以下的按同学科招聘职位1∶3的比例、招聘职位在3名及以上的按同学科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2月22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1-64812695,逾期不予办理。
2.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普通高中学科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形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专业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说课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文化水平、板书、普通话、举止仪表等方面。
(三)体检、考察:根据各学科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的标准、程序、方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考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公示: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人才网、淳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遇同时被县教育局和本县其它事业单位聘用的情况,应优先服从教育局的聘用。
批准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签约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毕业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整个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有关招聘的详细信息和考试成绩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淳安人才网(www。qdhrc。com)和淳安教育信息网(www。qdhedu。net)
本公告由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64812695、0571-64813424。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淳安县教育局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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