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教育局
公开招聘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市技工学校教师公告
为适应舟山职业教育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决定公开招聘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市技工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及资历要求 |
其它要求 |
1 |
船体建造专业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981年12月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
2 |
汽车修理专业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汽车工程、汽车维修工程专业 | |
3 |
数控加工专业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控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 | |
4 |
物流专业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流管理专业 | |
5 |
汽车修理实习指导教师 |
1 |
专科及以上 |
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维修工程专业,并有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有二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 |
197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
6 |
数控加工实习指导教师 |
1 |
专科及以上 |
数控技术或机电一体化(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方向)专业,并有本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有二年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历 | |
7 |
旅游实习指导教师 |
2 |
本科(或专科)及以上 |
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学历并有旅游类(餐厅服务员、茶艺师、调酒师、西式面点师)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二、招聘条件
除上表所规定和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要求有职业职格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5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市定海双拥路128号)行政楼一楼教务处。
3.报名咨询电话:许老师 0580—2623296;应老师 0580—2612422。
4.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好《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以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和舟山职业技术学校、舟山市技工学校负责。
四、考试时间、内容
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5倍(不含5倍),则通过笔试,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5倍(含5倍),则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作为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必备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面试分教学设计和专业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分。
教学设计:考前统一进行教学设计培训,然后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安排60分钟备课后,进行15分钟的说课。
专业能力考核:完成与招聘教师专业相关的指定工作项目,内容和时间另定。
面试两项内容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5倍(不含5倍)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的3:7折合成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5倍(含5倍)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如面试成绩相同,以教学设计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本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未进行笔试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在舟山教育网(http://www.zsjy.gov.cn/)和舟山职业技校学校网站(http://www.zzjx.gov.cn/)上提前3天(含)以上发布,不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的视作本人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到舟山职业技术学校或舟山市技工学校。
3.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舟山市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2281566、2281565、2281571。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