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我校决定面向全国201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校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专业基本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5.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
6.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
7.一般应毕业于985高校或211工程大学。
二、招聘计划:10人左右。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流程是: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公示→任用。
1.报名要求
报名相关材料如下:
① 个人简历,2寸近照两张;
② 《浙江海洋学院2012年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③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④ 获奖证书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知初选通过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前将在学校现场核查校验各类证书原件资料,经确认具有报考资格的应聘者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和面试
①对初选通过的应聘者统一进行笔试(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校内)。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按选聘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岗位工作应有的综合素质与基本能力,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4.体检(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统一安排到相关学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新聘任辅导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协议: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
2.新聘任辅导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3.参加工作后前两年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80-8180918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教学楼一区226办公室
邮政编码:316000
E-Mail:xuling@zjou.edu.cn
浙江海洋学院
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