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浦北县“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示2014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2014年浦北县“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2014年浦北县“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相关招聘具体工作。
二、招聘对象
通过网上报名,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应聘浦北县“特岗教师”岗位,并经审核相关证件原件符合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分学科进行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按学科岗位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招聘考核基本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一)6月27日前在“特岗教师招聘网”发布招聘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通知;
(二)7月16日-17日,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审核参加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件;
(三)7月18日下午,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抽签确定教学技能考试(试教)和面试序号;
(四)组建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专家组;
(五)招聘教学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时间一天;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7月25日前,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高校招聘的和在面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七)岗前培训。县教育局对经自治区公示无异议并批复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2014年8月20-29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县教育局与经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于2014年8月31日前到分配的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对设岗教师聘期三年,聘用期间的管理服务以及工资福利待遇按教育部 财政部人事部 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教师〔2006〕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联合下发的桂教特岗〔2014〕1号文执行。
浦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