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广西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办[2014]1号)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4年万秀区夏郢镇农村小学招聘特设岗位教师15名,具体学科及人数如下:
学校类别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农村小学 |
15 |
7 |
3 |
5 |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4年报聘梧州市万秀区“特岗计划”教师通过自治区资格审查后公布的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根据桂教特岗〔2014〕1号文件规定,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资格查验
应聘人员于2014年7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梧州市振兴小学(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全国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网上下载),专科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师范类的有关证明。
2.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报名表》。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和个人求职材料(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原实习学校的证明)。
4.凡经查验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4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面试地点:梧州市振兴小学(梧州市新兴一路60 号)。
六、面试方式
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及结合我区实际,采取现场说课或模拟教学,根据教学内容进行10分钟的说课和模拟教学。面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7名评委各自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当场由监督员和主评委签字,成绩一经核定后,不得更改,更改无效,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七、面试评委与工作人员的选派配备
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抽签决定评委人员,每一组配备评委7人。
工作人员若干名,分别为引导员、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后勤人员、校医等。
八、体检
(一)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1:1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2014年7月15日。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拟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和上报
(一)根据应聘者面试得分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设岗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二)2014年7月18日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或有关领导审批。
(三)确定为拟聘的人员与设岗学校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2014年7月24日将拟聘人员名单按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
十、集中培训与考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万秀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万秀区人社、教育部门将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成为万秀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由万秀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的万秀区2014年特设岗位教师名单将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能顺利开展,成立万秀区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招聘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共同组织,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纸质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和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四)其他有关工作均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此《方案》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上公布,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查阅,万秀区不再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人事办联系,电话:0774—3859952(转801)。
梧州市万秀区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