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融安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参加融安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网上报名,经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初审合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复查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集中培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组成。整个招聘过程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往返融安参加应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请考生注意路途及在融安期间的交通及食宿安全。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11日(上班时间),
地点:融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内容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上午8:00开始。
地 点:融安县初级中学
3.面试内容、方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按应聘岗位类别进行面试顺序抽签。
(2)分组面试,每个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
(3)面试方法采取问答(即普通面试法)的形式进行,由考官按面试题要求提问,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答题。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
(4)面试内容由常规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常规知识包括仪表风度、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反应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等。专业知识包括本学科课程的组织实施、教学目的、教学语言的运用及相关教学技能与理论等。
(5)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在县教育局公布。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学科面试成绩(分初中学段与小学学段)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
(五)集中培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详看附表。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六)聘用
经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审批、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受聘人员的志愿并结合全县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安排,派遣到学校上岗任教。受聘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成为正式受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一)面试工作在县“特岗教师” 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邀请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完成。凡与面试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对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本方案由县“特岗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融安县“特岗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表:
2014年融安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地点、负责单位 |
1 |
7月10日-1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00 |
资格复审 |
融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人事师培股 |
2 |
7月12日上午8:00开始 |
应聘人员面试 |
融安县初级中学 招聘工作小组 |
3 |
7月13日 |
公布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
融安县教育局 |
4 |
7月14日 |
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
待定 |
5 |
7月24日 |
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 |
融安县教育局 |
6 |
8月16-26日 |
培训拟聘用人员 |
县培训中心 融安县教育局 |
7 |
9月1日前 |
人事调配、签订聘用合同 |
融安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