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选择实施细则
1、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原则,由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拟招聘对象200名(其中高中80名,中职4名,初中40名,小学44名,幼儿园30名,特教2名)。
2、拟招聘对象分3场次,由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相应的《揭西县2014年招聘高中(含职校)教师职位表》、《揭西县2014年招聘初中教师职位表》和《揭西县2014年招聘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职位表》中选择1个职位。
3、笔试成绩相同,即同类别名次相同,采用同分考生现场抽签形式确定选择职位的先后顺序。
4、第1场:幼师类(专科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专业)和特教拟招聘对象,按笔试成绩总排名和抽签排序,依排序从第1位开始,逐一由考生选择幼儿园和特教职位。(幼师分专科类和中师类考生,分别选择专科类和中师类幼儿园职位)
5、第2场:本科类拟招聘对象,按笔试成绩总排名和抽签排序, 依排序从第1位开始,逐一由考生选择与报考科目一致的高中(含职校)或初中职位。有职位不选的,不得参加小学职位选择。
6、第3场:专科类(非学前教育专业)和没有高中(含职校)或初中职位可选的本科类拟招聘对象,按笔试成绩总排名和抽签排序,依排序从第1位开始,逐一由考生选择小学职位(其中术科类的考生只能选择与报考科目一致的术科类职位,非术科类的考生只能选择非术科类职位)。
7、考生选择完职位必须现场填写《2014年揭西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选择确认表》。选定职位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8、考生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职位选择,不得由他人代替。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选择职位的,或轮到选择时有职位不选的,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处理。
9、不愿按上述办法选择职位的考生,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处理。
10、因考生放弃招聘资格剩下的空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11、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5584067(县监察局)、5585650(县人社局)、5518028(县教育局)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 西 县 教 育 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