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校医公告
香洲区是广东省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50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38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培育师资力量,在珠海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校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其中教师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七级以上岗位的,聘任在七级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十级以上岗位的,聘任在十级岗位。一年后参加所在单位的岗位竞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001-012岗位面向除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以外的全国中小学在职教师。应聘者须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013岗位面向全国已取得全科医师资格证或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临床工作3年及以上、本科学历的临床工作5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能胜任校医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应聘001-012岗位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资历、普通话水平和年龄条件,教师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科必须与应聘岗位相符;应聘013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资历和年龄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登录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上午9:00时-7月10日下午17:00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于2014年7月12日下午17:30时前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的,须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校医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报名表贴上本人照片,并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
④学位证;
⑤计生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
⑥地级市(含地级市)以上荣誉称号证书、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
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⑧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⑨珠海市内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时,收取原件《报名表》,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请按如下顺序装订:
报考001-012职位的,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⑨。
报考013职位的,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⑧。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资格审查地点:香洲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珠海市人民东路520号)。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能获得笔试资格。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其他具体安排,2014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001至012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013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时。
笔试地点:珠海市第九中学(珠海市香洲区安富街100号)。
【注】不参加笔试者或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7月19日14:3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应聘001至012岗位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应聘013岗位主要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下午13:00时凭身份证进面试候考室)。
面试地点:届时详见面试公告。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并在现场公布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或收看短信通知,确保联系畅通。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0756-2611507、2611503(区教育局),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珠海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城市,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从昔日一个经济落后的边陲小县,一跃成为新型花园城市。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珠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和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
附件1:
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