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方案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名额及学科
1、小学教师20名: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4人。
2、单科报名人数按照大于或等于本学科招聘名额5:1的比例确定;如低于此比例,经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河南省范围内的小学在职优秀教师。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2)近5年内获得过所报学科县(区)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
3、年龄:男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男42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7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应聘者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提供学历必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不予认可。
5、教师资格要求
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应聘者应具有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学科以任职资格证上从事专业为准)。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8、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 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市级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4年6月16日,在大河报、郑州晚报和郑州教育信息网、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中原教育信息网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原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6月25日—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交纳考务费60元。
(三)发放准考证
7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原区教育体育局门前(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1)本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2)教师基本功(毛笔字、钢笔字、简笔画)。
2、笔试时间
7月6日,具体时间、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公示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试讲答辩
1、参加试讲答辩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如低于此比例,经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专业的招聘计划。
2、试讲答辩形式和内容
(1) 试讲答辩形式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答辩问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和答辩。
(2)试讲答辩范围及内容
试讲使用教材:小学现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答辩问题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方面有关问题。
3、试讲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答辩成绩×70%。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门前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所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拟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师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由原工作单位或现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考察证明。
六、聘用程序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报名处(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杜康大酒店北侧)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及相关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配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原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答辩、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中原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八)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
0371—67634022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原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