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3名市直学校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3)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5)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26日登陆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本人情况准备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在职在岗教师需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任教学科、工作经历; 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报名材料在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27日,地点为焦作市教育局(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2369号),报考者需本人持报名材料参加焦作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初审,并进行信息采集。外地在职在岗教师可将报名材料寄至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并提供本人电子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报考人员需交考务费60元。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笔试时间另行安排。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若选择参加笔试,则不享受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
(1)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2)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3)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4)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3.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名额单列,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4年6月30日(截止当日17:30)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安排。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讲课内容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焦作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jzedu.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92831
附件: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焦作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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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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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用人单位 |
专业 |
拟聘 人数 |
岗位代码 |
备注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市职业技术学校 |
语文 |
1 |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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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 |
1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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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 |
1403 |
| ||
初中教师 |
市直初中学校 |
英语 |
3 |
1404 |
|
政治 |
2 |
1405 |
| ||
历史 |
1 |
1406 |
| ||
物理 |
3 |
1407 |
| ||
化学 |
1 |
1408 |
| ||
体育 |
3 |
1409 |
| ||
小学教师 |
市实验小学 |
数学 |
2 |
1410 |
|
幼儿教师 |
市实验幼儿园 |
幼儿教育 |
5 |
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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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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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每个岗位代码对应一个岗位,报考者按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