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沁阳市面向九八级中师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焦作市政府常务会议〔2011〕42号决议精神,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九八级中师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此次招聘教师名额为参加考试人数的50%;聘用人员面向全市农村小学、农村幼儿园空缺教师岗位进行安置。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98年入学的河南省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中师(原焦作师范、沁阳师范、漯河艺师、郑州幼师)毕业生。入学时为沁阳户籍,并在沁阳市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毕业后到沁阳市报到且未就业或有就业需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知识扎实、有一定的教育基础理论和较强的教学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语言障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邪教组织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报名地点:沁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市级计划生育证明、“610”办公室证明。
4、报名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填写《沁阳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2年12月29日下午2点至6点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6、考试时间:2012年12月31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凡今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相关材料、领取有关通知、参加笔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明年不得报名参加我市面向九八级中师毕业生的教师招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的重要事项将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1-5281053 0391-5639553
沁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