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拟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14年5月28日~5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惠安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407室)
四、应携带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且复印件为A4规格)
(1)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⑤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属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⑥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原件;⑦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原件。
(2)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②报到证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⑤毕业(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⑧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原件;⑨档案寄存关系证明原件。
(3)本县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⑦县级计生证明和县级综治证明原件;⑧现任教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思想政治表现证明;⑨个人档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惠安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非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3、出现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
2014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拟入围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时间 |
资格复审岗位 |
备注 |
5月28日上午 |
小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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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下午 |
小学数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雕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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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上午 |
幼儿教育、小学英语、小学科学、特殊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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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 |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