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华英学校拟向社会招聘4名教师,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英语(1名)、数学(1名)、地理(1名)、历史(1名)共4个教师岗位。
二、招聘范围:全国招聘。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毕业生,须具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院校(211工程)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必须对口。毕业生的毕业成绩有1门专业课或2门以上非专业课补考者,不予录用。
2.在职教师,须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是第一学历),具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业绩优秀。特级教师、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劳动模范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南粤教坛新秀的教师,可免笔试。特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3日—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办公室
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湖景路39号,
联系电话:(0757)83969183
3、报名要求: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现任教学校、任教科目、职务、职称、工作简历、主要业绩、近期照片、家庭状况)及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主要荣誉证书复印件交报名处,符合条件者,学校将另行通知进行面试和试教。
五、考试、体检、考核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体检和正式录用。总成绩以100分计算,资格笔试、面试、说课分别占40%、20%、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应聘教师的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心理测试(由教学处、英语、数学、历史、地理科组及心理老师联合命题)。笔试的时间为2小时。
2、面试: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6: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答辩总分为20分。
3、笔试、面试和说课成绩按4:2: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体检:从总成绩合格者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5、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华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