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为实验中学招聘优秀教师的通知
我县实验中学于2013年9月整体搬迁至新校区,位于县城东环路。为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教科局决定将实验中学列为城区学校,教师补充依照涿教【2014】7号文件《涿鹿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规范教师调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在职教师,为实验中学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
三、招聘条件
1.资质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星、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2)近5年内获得过所报考学科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荣誉。
2.年龄:男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市级以上名师、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2岁。
3.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岗位要求。所交合格学历须经有关部门认证。
4.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
四、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与教科局下发涿教【2014】7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