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嵊州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市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体育和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和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两年内取得)。
(二)必备条件
1.应聘小学体育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浙江省户籍或生源;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或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体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2)浙江省户籍或生源;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绍兴市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大学期间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体育(不含相关专业);年龄在1989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2.应聘幼儿园教师
嵊州市户籍或生源的女性(男性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1989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户籍以2014年6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招聘人数
小学体育教师4名、幼儿教师10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8:30 —16:30 。
2.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名应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凭盖有学校就业管理处印章的师范生证明材料报名)。
但凡考试后拟被聘用的对象,须各证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社会人员
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六、公开招聘办法
(一)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指标数,按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招聘的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二)测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
(1)小学体育教师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标、教材教法等。根据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要求命制试题。
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报考的体育学科专业知识。
两门科目采用一张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部分占30%,学科专业知识部分占70%),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2)幼儿园教师笔试科目及内容:教育学、心理学通识部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确定:
小学体育教师采用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结合的方式面试。面试成绩由说课与技能两部分组成,各按百分制量分,再按权重折算成百分制,不到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说课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说课成绩×0.2+技能测试成绩×0.4;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幼儿园教师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面试。即绘画、弹唱、讲故事、舞蹈等四部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到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才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作岗位(学校)的落实
拟聘用对象的工作岗位(学校),初定在8月份推出。拟聘用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二)新聘用对象全部实行人事代理。
(三)聘用人员按《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规定
(一)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且毕业后未撤销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成立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83030860,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036、83022136(市教体局人事科)。
附:
注:应聘者须于2014年6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体局人事科(官河横路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