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有关学校(幼儿园)的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9名(其中含金华市机关幼儿园委托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单位 |
岗位及人数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备 注 |
金华市启明 学校 |
康复 教学 (1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 |
201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本岗位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
特殊教育教学(2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201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
金华市启圣 学校 |
特殊教育教学(2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特殊教育 |
201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金华市实验幼儿园 |
幼儿 教学 (1名)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201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幼儿 教学 (1名) |
浙江省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一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经历,并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
金华市机关幼儿园 |
幼儿 教学 (1名)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 |
网络信息编辑(1名) |
浙江省 |
本科及以上 |
编辑出版学 |
2014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本岗位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心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
三、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4年5月 20 日 — 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政府主楼6楼0612室,联系电话:0579—8246897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40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1.时间和地点:5月27日在金华八中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2.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
信息编辑、学前教育、康复医学专业面试包括说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计入面试总分);特殊教育专业面试为说课,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说课准备时间9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聘用与签约
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并在金华教育网上公示。低保及特困家庭子女(凭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不服从统一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科的缺额,从该学科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者的总成绩要求同上);毕业生同时应聘两个单位岗位的以先确定聘用的单位为准,如未经先聘用单位的同意而放弃该校的聘用,则另一单位原则上不予聘用。
2.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签约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须在本局限定的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否则不予签约。
(3)签约时间:2014年6月上旬。
四、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14年8月2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毕业研究生只有学历证书没有学位证书或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的;
五、本招聘简章和专业问题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