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为新乐一中选聘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新乐市事业单位选聘计划的批复》(石人社字〔2014〕4号),经我市研究决定,现为新乐一中公开选聘8名紧缺学科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或本科学历所学专业至少应有一个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二、选聘学科及人数 拟选聘高中教师8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2014年5月20日8:30-5月31日17:30止(正常工作时间)。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教育局人事科(新乐市新开西路173号)。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读研究生证明);(3)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5)报名费10元。
(二)面试
本次选聘工作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试讲要求。每名应聘者依次备课1个小时,不准参考任何资料,试讲不得超过30分钟。
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每个学科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经试讲、体检合格后,由人社局、教育局进行政审和考察。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者名单在人社局、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聘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市编办按全额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电话
88597679(教育局人事科)、88587957(人社局人事科)进行咨询。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