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临西县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临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24日开始,6月15日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临西县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一)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邢台学院2010届师范类毕业生和2011届南宫职教中心、初等教育学院、邢台市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因各种原因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学历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的时间:4月24日—5月4日;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体检时间:5月5日—11日,申请人持体检表到临西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6月12日—15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临西县教育局师教股进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时自行PDF格式双面打印三份);
(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两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两份);
(七)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宽30㎜(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非师范类);
(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十)户籍在本县的需要携带户口本及复印件两份;
(十一)非本县户籍但在本县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一式二份)。
除按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外,为确认毕业证书的真实性要求提交本人在校期间的档案和有关材料。
附件: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