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缓解我县人才紧缺现状,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2014年5月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2014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黔南户籍考生报考部分乡镇紧缺专业人才职位或定向招聘特殊人群职位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2.省外户籍或省外生源报考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黔南州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均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龙里县辖区内任职满1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支两委”人员);
5.龙里县辖区内的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
6.龙里县户籍的部队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所需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南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5月5日累计服务满1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村支两委”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4年5月5日期满1届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黔南州户籍(或黔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5月5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4年5月5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招考、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ongli.gov.cn/)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5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地点: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贵新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
5.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6.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8.定向招录龙里县“村支两委”人员的职位,报考者须持中共龙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一届的报考证明;
9.《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10.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其《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考生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报名时,未完整进行资格审查或已进行资格审查但未交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数;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于2014年5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须于2014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凭身份证和报名收费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单位代码、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考场号和座位号等,并注意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六、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公布后,凡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和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应届生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往届生须在考察期间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9.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
监督电话:0854—5632121或0854—5635135
附件:
1.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共85人).rar
2. 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共120人).rar
3. 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ar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