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北京市第九中学分校公开招聘化学教师1人。
一、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化学教师1人
二、相关待遇: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待遇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四、岗位要求:
1、化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2、35岁以下,5年以上公办校工作经历;
3、具有扎实的本专业教育教学基本功,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五、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日9:00-16:00
联系人:邢老师13621368276
六、报名地点:北京市第九中学分校
七、报名材料: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审核: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携带原件备验)。
八、考试安排:笔试、面试;详见用人单位通知。
九、成绩公布: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十、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3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