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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教师招聘简章

时间:2014-4-16 11:11:41 点击:

 泰州市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聘计划

2014年我区公开招聘教师28名,具体岗位详见《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对象

(1)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高港区户籍或为高港区生源(指应届毕业生)。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包括:夫妻分居(配偶为高港区户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为高港区户籍或在高港区拥有固定房产并长期居住)。

(2)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3)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4)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9日后出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3.报考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学历;

(4)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布简章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节目中心高港城市频道、高港政府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教育人才网和高港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9日—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公开选岗前提供,下同)。

委培、定向、联办的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考生,除按简章要求提供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应出具结婚证以及在高港区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出具父母在高港区的户籍(房产)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父母所在地派出所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材料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应出具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批文。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所学专业及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所报学科的专业条件相符。专业类别执行《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所需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上午12时。

(3)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报学科等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简章》规定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3:1的,由泰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本简章所公布的网站将相关情况予以通告。被取消招聘计划学科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学科。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日上午9∶00—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5月8日下午2:30-5:00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占3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监察局等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书面承诺后,可延迟至公开选岗前提供),到区人社局参加资格复核。因资格复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分学科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含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按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合成成绩)。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说课材料: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学科为高港区现使用的苏教版教材;体育学科为《体育教师备课用书》;学前教育学科为《幼儿园综合活动课程》教师指导用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在职人员和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共同组织考察(政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选岗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5.近三年内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8.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另有规定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开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同时,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每人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岗位缺额时,在同学科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已选定的岗位如因报考人员放弃,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公开选岗结束后,在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及进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高港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66546(区人社局)  86966188(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高港教育网(http://www.ggedu.cn/)

附件:

1.《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rar

2.《高港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rar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

2014年4月15日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报名时一般不会收费,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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