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创建于1957年,属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地址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主管部门为广西师范学院。学校占地面积1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8900多平方米,现有学生1018名。学校被确立为“中国少年科学院科普基地”,“中国特色教育示范基地”, “广西21世纪二期园丁工程研修基地”,“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验标兵学校”,“ 广西体育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科研室建设先进单位”等。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
小学语文教师:2名,汉语言文学专业或小学教育文科方向专业
小学英语教师:1名,英语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英语方向专业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义务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应聘者应具备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要求具有本科学历(不含在读本科),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后出生),普通话水平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需二级乙等及以上。业绩特别突出者,市(厅)级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日至8月2日。
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在广西师范学院网页下载《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另需向人事处提交相关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论文著作、社会兼职、家庭情况等)以及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它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审核)。根据桂价费[2010]269号通知,经批准具有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单位,可向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具体标准为: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燕子领路4号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教导处。
(二)资格审查
学校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原则上在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页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试公告,并将笔试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并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专业基础知识。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考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另行通知,各岗位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由人事处在学校网页公布并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
包括(1)结构化面试;(2)钢笔字书写;(3)试讲。
面试分比例:结构化面试占10%,钢笔字书写占10%,试讲占80%。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每组考官的三分之一。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成绩。当天面试结束后,人事处在学院网页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综合考核要求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比例为4:6,即笔试成绩×40%+面试×60%)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向学校提交书面考察材料,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人事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研究。
2、学校对拟聘人员考核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人事处在广西师范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发出商调函,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六、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并办理入编手续的教师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其工资福利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人:黄老师
地 址: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广西师范学院附属学校教导处
邮 编:530023
电 话:0771-5620773 13977132009
Email:gxsyfx8@126.com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