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靖江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靖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音乐、地理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机电技术应用、焊接技术、艺术设计、国际贸易、烹饪、汽车维修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11至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教岗位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学段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该学段该学科及其以下学段相近学科的岗位。
2.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为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靖江市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⑵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填写《靖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中专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一个学科,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学科不分学校类型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学科专业类别按《靖江市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1)》(见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所需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上午12时。
⑵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类型和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⑶纪检、人社、教育等部门对照简章及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⑷报名费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减免考试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告,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9:00—12:00。
5.领取准考证。2013年7月8日8: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至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笔式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占2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靖江人才网、靖江教育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类型、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带进),面试人数与学科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监察局、教育局等部门共同负责。届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上述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分学校类型、学科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时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说课加上课、说课加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等四种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及职教专业采用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除体育外)、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采用说课加上课形式,说课、上课各占面试成绩50%;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体育专业采用说课加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占面试成绩50%、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25%;其余学科采用说课形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聘用。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部门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公开选岗。
(九)公开选岗
公开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根据所报学校类型学科类别和选岗条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专业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