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柏溪小学校2014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4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柏溪小学校2014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学科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14年4月15日18:00止。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非上班时间、8小时以外也可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
(二)报名地点:柏溪小学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610022;联系人:郑老师。
(三)报名时须交以下材料:
除交验《公告》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需交验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要交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柏溪小学2014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自己先完善电子文档再打印);(2)2014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3)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以来任教层次、年级、学科及教学年限等1份;(4)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5)毕业证复印件1份;(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7)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8)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此类材料除教科研获奖不限时间外,其余材料起止时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以发证或发文件日期为准。若获奖没发证书,要有获奖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所交材料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依次迭放,装订成册,并将所有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放进档案袋内(原件验证后,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一旦查出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考核、试讲、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其中考核20%、试讲60%、才艺展示20%。
(一)考核
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资格。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同一主题或者内容只记最高级别,若没有证书则要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荣誉称号(15分,未列举的荣誉称号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县级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
(2)特级教师15分。
设荣誉称号考核得分为a,a=1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学业绩(45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9年9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期间(以发证日期或文件时间为准),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各等级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一等 |
14分 |
16分 |
18分 |
二等 |
13分 |
15分 |
17分 |
三等 |
12分 |
14分 |
16分 |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教学业绩考核得分b,b=4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3.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队活动获奖加分(30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9年9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期间本人参加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主题班会课大赛获奖情况。各等级(以发证公章单位为准)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一等 |
10分 |
12分 |
14分 |
二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三等 |
6分 |
8分 |
10分 |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获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优质课考核得分c,c=3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4.教科研课题加分(10分,此项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
等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国家级 |
一等 |
5分 |
7分 |
9分 |
10分 |
二等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三等 |
3分 |
5分 |
7分 |
10分 |
设教科研考核得分d,d=1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设考核得分为A,A=a+b+c+d
5.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1)办法:以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1∶4(若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4,则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分数,则一并进入试讲)。
(2)考核入围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名单,于4月18日下午6:00前在柏溪小学公示。
(二)试讲
考核入围者,参加由柏溪小学校组织的试讲和才艺展示。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学校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建学科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
1.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独立备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设试讲得分为B。
(三)才艺展示
1.试讲结束后,由考评组安排试讲者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除钢琴、风琴外,其余器材由选手自带。时间为5分钟。
2.考评组对才艺展示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才艺展示时间安排:2014年4月25日下午5:00到柏小办公室领取《试讲证》;4月26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柏小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
设才艺展示得分为C。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初选总成绩=A/此项最高分*20+B/此项最高分*60+C/此项最高分*20。
2.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于初选结束的第二天在柏小张榜公示)。
3.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
四、领取所交《教师资格证书》时间:选聘上的人员于2014年9月1日领取,其余人员可在确定不再进入下一选聘程序当天或第二天领取(最迟5月中旬领取完毕)。所交复印件概不退还。
五、本方案由柏溪小学校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