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我县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宜宾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本次招聘单位均为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宜宾市范围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且完全符合《宜宾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 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
(7)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183名,其中乡镇学校教师134名,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49名,各类别人员招聘数量详见《岗位表》,具体招聘学校、医院及岗位在笔试前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
四、笔试报名和网上审查
笔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00截止。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类别岗位。网上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12:00。
4.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4年1月17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1月22日至25日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范围规定为“宜宾市”的,是指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第一日(2014年1月13日)报考者正住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含八县二区及临港区)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在宜院校(如宜宾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外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户口未迁出宜宾的往届毕业生,视为宜宾市范围,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原件)。
三是市外院校就读的宜宾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簿(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是截至报名第一日(2014年1月13日)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基本人事代理和户籍挂靠代理。
(2)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25周岁的,是指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2014年1月13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3)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4)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按岗位表执行。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技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心理素质测评》;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月20日至1月21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宜宾县人社局208、209室,联系电话:0831-6613022)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信息表》。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心理素质测评》×5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2月8日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yb.scpta.gov.cn/)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长江路73号,宜宾县人社局208、209室)统一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查分。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4年2月8日10:00—17:00,逾期不受理。
(二)面试。
1.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以上比例的,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达3:1比例的,该岗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再公告)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取消招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方式:教师岗位为试讲、医疗卫生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具体事项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选岗(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一)选岗(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选岗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后再组织体检、考核。
(二)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或《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仅为1:1的,如考生综合能力未达招聘岗位要求的,亦可取消招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其余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
考核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已经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考核结束后,即行公示。属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面试结束后,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示。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0831-6613383。
九、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办理调流动。
(四)按本公告招聘的专科学历临床医生需在工作3年之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在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其他医技人员也应在工作3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否则,聘用单位可予以解聘,终止人事聘用关系。招聘的教师必须在聘用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宜宾县教育局 0831-6613052 6201795
宜宾县卫生局 0831-6200842
有关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31-6613022
网上报名服务电话:028-85141851
网上技术服务QQ号:800007382
宜宾人事考试中心:0831-8247733 8247086
附件:1、宜宾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2、宜宾县公开招聘乡镇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材料.rar(请点击下载)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7日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
公务员考试信息专题: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