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教育局2014年关于选用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面试方案
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告》精神,为切实做好2014年我县屏山中学、职业技术学校选用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面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和时间
1、西南大学点(屏中、县职技校二类文化课教师):
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9:00-18:00。
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点(县职技校二、三类专业课教师):
报名时间:2014年3月9日9:00-18:00。
公告发布之日至选用面试前,屏山中学、县职技校与西南大学、四川理工大学、宜宾学院等院校就业处(学生处)联系,实施宣传。
毕业生到选用点高校设置的报名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3:1。开考比例不足3:1的,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同意,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审核,经资格审查后,将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公布在选用点高校的网站上或指定的公示地点。
(二)资格审查
在测试点现场报名时,所有应聘人员(含预报名人员)须携带:
《报名表》(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和加盖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单)各1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
须符合:公告年龄要求(即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25周岁的,截止2014年1月30日未满26周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公告资格要求(即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二、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对象
现场报名参加2014年我县屏山中学、屏山县职技校选用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选用,且通过我县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西南大学点(屏中、县职技校二类文化课教师):
考核时间:2013年3月8日9:00-18:00。
2、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县职技校二、三类专业课教师):
考核时间:2014年3月11日9:00-18:00。
(四)面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技能测试
艺体(即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技能技巧掌握及其基本功情况。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专家组决定,测试题由专家组临时拟定。才艺特长展示的器乐等道具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
非艺体学科: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不超过10分钟。各学科说课课题由专家组临时在现行普高教材中分别拟定3个说课题目备选,由各学科参考学生代表当场抽取3个备选说课题目中的一个,作为说课考核题。
学科专业测试均实行百分制评分。
2、实践操作
县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课教师由专业组专家临时拟定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评分。
(五)面试考核组组成
面试考核设专业课考核组和非专业课考核组。
每个考核组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专家从用人学校及其联办学校(专业课教师可放宽到宜宾市范围内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中选定具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临时抽取,临时通知。
(六)考核成绩计算
1、专业课教师(县职技校第二类、第三类岗位表中专业教师岗位)
(1)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实践操作成绩分别占考核成绩的40%。
(2)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实践操作成绩40%。
2、非专业课教师(屏中、县职技校)
非专业课教师指县职技校专业课教师以外的我县招聘教师岗位,即第二类岗位表中屏中的艺体、非艺体全部教师岗位和县职技校的音乐教师、体育教师、美术教师、舞蹈教师、幼教教师岗位。
非专业课教师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艺体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非艺体学科的说课成绩)就是考核成绩。
(七)公布考核成绩
在相关网站或指定的公示地点公布参考人员的考核成绩。
(八)签订意向协议
所有选用点的考核成绩按学科拉通排名,每个岗位根据成绩排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的人员。拟签约人员确定后,电话通知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选用人员中按选用学科,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1)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聘用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来宜宾后经过渡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2)最低服务年限3年,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聘、报考脱产研究生学习。违约方交纳10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培训费;(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安置到其他缺编学校。
三、面试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派员全程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0026。
严禁考生在面试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唐义先 、凌育术、 胡春雷、 王显桂
联系电话:0831-5700223(县人社局)
0831-5722272 、015883100051(县教育局)
0831-3858111(屏中)
013990981308(县职技校)
附件一: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告
附件三: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rar
附件四:屏山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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