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至199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考生报考限南通市(地区)户籍或生源(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通州人才网(www.0513rc.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4月18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6日09:00~4月19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jsnt.lss.gov.cn)、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www.tzjy.gov.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通州区教育局通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13∶30-16∶00。
4.通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4月25日(09:00-16:00)登陆通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6513162。
三、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测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通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相关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占分比8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分比20%),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占分比60%),写作(占分比40%),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通州人才网和通州区教育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员数和综合素质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通州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如果“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师范类”字样的,则不需要再提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