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平塘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4〕116号)和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为做好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申报人员必须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http://www.jszg.edu.cn:8443/portal/home/auth/certLogin。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2日。
申报人员请于2014年5月20日至6月3日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关表册(不接受下载表册),且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及照片等须与网报信息一致(照片为白底小2寸彩照)。
(二)我县网报系统将于2014年6月3日关闭,请申报人员注意备齐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1、平塘县在职教师、户籍在平塘县的社会人员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平塘县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2、申请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为: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现 场 确认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6月3日至6日
联 系 电 话:0854-7228109
(二)现场确认人员所需资料(一律用A4纸)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经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后,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8、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校期间已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交《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对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无需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及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2、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考生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7〕128号)文件规定,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次;
13、本人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30mm×40mm):师范类4张;非师范类5张。
五、体检
凡申请符合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上午8:30。地点:待定。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未取得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的社会人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上午8:30(星期五)开始,18:00结束,地点:黔南电大。(联系电话:0854—8280212)。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2014年6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说明
(一)州教师资格认定测试说明
1、州教师资格认定测试方式以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测试标准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执行。
2.测试时间为30分钟(试讲、面试各15分钟)。
3.申请人员按申报类别自选我州现使用的对应学段教材中的一课作测试题。
4、申请人员按一课时拟写教案(详案),一式两份交测试专家,可复印。
5、申请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提前30分钟到场参加抽签候考,无证不能进场参加测试,不按时参加者为自动放弃。
(二)县教师资格认定测试说明
1、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测试方式为讲课。
2、讲课。根据申请人的申报学科选定教学内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上课,中学授课时间为45分钟,小学(幼儿园)授课时间为40分钟。
3、申请人员按一课时拟写教案(详案),一式五份交测试专家,可复印。
4、申请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提前一天到县教育局参加抽签,不按时参加者为自动放弃。
八、资格认定
对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所有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按照上级部门证书下发时间统一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九、相关要求
1、申请人员必须认真核实网上填报的个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无误。
2、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认定工作,逾期不办理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3、现场确认时还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个人就业推荐表(原件)。
平塘县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