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2014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江西省安福中学和安福二中分别是省级重点和省级重点建设公办中学。经县政府同意,并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安福中学和安福二中2014年拟面向高校毕业生自主招聘9名高中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安福中学(7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各1名。
2.安福二中(2名):数学、政治各1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好中选优、能力为重、品学兼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各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 招聘条件
(1)学历:报考者须具备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或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2)年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相应对口。
(4)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机构
由县教体局、人事局、监察局和学校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小组赴生源学校进行招聘。
2、报名方式
(1)委托以上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招聘地点: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处。
(3)招聘时间:2014年4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4)现场正式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报考者登录以上院校网站下载并如实填报打印《2014年安福县 学校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体检合格证明、本科及以上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但在2014年8月5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不合格处理。
历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士(硕士)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和本科及以上学业成绩材料(须院校盖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方式,由招聘学校按照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的要求,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招聘小组提问,考查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按面试答辩成绩和学业成绩各占50%综合排名,每科的最高分当场签定聘用合同。
五、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办公室派遣到招聘学校,由学校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办理就业手续。任教服务期不少于五年。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
1.安福中学:汪文庆 13766299732(手机),0796-7622297(办公室)
2.安福二中:伍超生 13970692565(手机),0796-7666289(办公室)
安福县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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