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
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
职业中专:汽修专业教师
二、选调对象
湖南省范围内,具有以下资历之一的教师:
1、特级教师
2、工作于省示范性学校且为2007年以后经市级(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
3、近五年内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
4、近五年内教育行政部门(学会)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及以上获奖者
5、近五年内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或全国模范教师
6、工作于省示范性学校且五年内基本上在毕业班教学岗位的中学教师
7、职业中专专业课资深优秀教师
三、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3、中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职业中专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小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高(中)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及以上,最高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的要求(语文、英语和音乐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年龄在45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8:30-11:30、14:30-17:00)
2、地点: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办公楼二楼B231房)
3、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3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学历等所有证件复印件、近五年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所有证件、证书原件。
(二)、初选
组织专家对参选资料进行评审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和面谈方式进行。
试教内容当场抽定,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
面谈采取面谈小组与面试人选进行逐个交流,从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思想、教育理论、教育行为、言谈举止、形象气质等各个方面给予综合评定。
(四)、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五)、体检
根据初选得分、试教得分、面谈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五年不得调离雨花区。
五、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雨花区公开选调名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