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教育局直接考核招聘优秀音体美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提高音体美教师队伍的素质,经研究,决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优秀的音体美学科教师,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学科和人数:音乐1人,体育2人,美术1人。
招聘范围和对象:2014届宁波市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并按照学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中小学音乐:(1)在大学期间,曾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文化部门或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主办的计划性音乐舞蹈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2)在大学期间,曾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或单项技能一等奖的;(3)在大学期间,曾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艺术节展演并获得集体类项目一等奖或个体类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的。
2.中小学体育:(1)曾获得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界杯、锦标赛)前十二名或国际赛事前八名的;(2)全运会前六名或青运会(城运会)前三名的;(3)省运会金牌的。
3.中小学美术:(1)在大学期间创作的美术作品入选国家级文化部门或美术家协会主办的计划性美术展览的;(2)在大学期间创作的美术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文化部门或美术家协会主办的计划性美术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是:
(一)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4年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奉化市教育局(奉化市桥西岸路128号)708室。
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随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户籍证明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接受资格初审。
(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不组织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由奉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评委,进行专业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校学科职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行政(党、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聘用。
1.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替补。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学校服务5年以上,在此期间不安排交流调动。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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