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乡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13]273号)文件精神,及教育局核准同意的进人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4年茅盾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招聘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对口的专业、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具体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重点大学(第一批录取)本科毕业生(师范类),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
专业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制定招聘方案。学校根据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同意的进人计划,制定茅盾中学公开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办法及职位数。
学科 |
人数 |
学科 |
人数 |
语文 |
1人 |
地理 |
1人 |
数学 |
1人 |
美术 |
1人 |
历史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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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教师的报名工作,自即日起学校公开接受报名至2013年12月10日止。
(四)笔试、专业考核和领导小组考核。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注重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包括专业考核、技能测试。
教师招聘的面试工作,由茅盾中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按学科专业等分别进行。面试专家一般由3~5人组成,面试专家由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高考科目专业考核主要是上课,上课成绩满分为100分。非高考科目除上课外,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满分为100分。其专业考核成绩=上课得分×2/3+技能测试得分×1/3(对专业考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列为推荐人员)。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由笔试成绩、专业考核得分组成。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考核得分×60%。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入考核阶段的对象进行排序,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表决后按1:1的比例提出参加体检人员的推荐名单(对专业考核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列为推荐人员),并将参加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等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五)体检。体检由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不符合体检标准或因其它原因(包括学校招生计划变动或人员临时调整等因素出现的学科招聘计划的变动)出现的空缺,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招聘,补充人员先在进入考核人员中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不足的再在进入专业考核人员中按专业考核排名顺序依次替补,但专业考核已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作为替补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专业考核、学校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确定的拟招聘人选,由茅盾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招聘职位数,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三、其它事项
(一)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参加招聘的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亲姻缘关系的应聘人员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其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
3.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时间安排
招聘报名工作,在2013年12月10日前结束;笔试在2013年12月10-15日进行,学校面试考核工作在2013年12月10-15日进行。体检、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工作在12月底前结束。
(六)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毕业学校出具毕业生证明;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奖学金和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简历、基本情况、成绩介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毕业生不接受报名。
茅盾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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