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委党校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嘉善县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及身体状况: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专业限政治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文学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与现场报名三种方式,前二种报名形式材料原件可在考试前2天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小于5:1,不足比例的,根据情况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2.考试。考试由中共嘉善县委党校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撰写调研报告、试讲,分值各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考试以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调研报告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4.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党校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起,至2013年9月27日止。
2.报名(邮寄)地点:嘉善县委党校办公室(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818号,电子邮箱:1065648824@qq.com
3.报名要求:填写《嘉善县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委党校解释。查询网址:http://www.zjjsdx.cn。咨询电话0573-84233210、15967338012周老师;15868368336朱老师。
中共嘉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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