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均衡配置师资资源,协调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皖教秘师[2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编制余缺情况,将部分中小学富裕师资,选调到亟缺的高中学段任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75名我县在编在职教师充实城区高中学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设置
临泉一中10人,临泉二中20人,实验中学30人,县职高15人,共计75人。
具体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附后
二、公开选调对象、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在我县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职教师(截止2013年9月30日;不含城区县直属学校教师)。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依人社局考核文件为准)。
三、选调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1个学科岗位。
(2)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临泉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备案表》(经所在基层、中心[县直]学校审查、签字、盖章)现场报名,并交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
(3)受理时间:2013年10月25日—10月31日17时(双休日不休息)。
(4)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城中南路193号)。
2.笔试: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实践能力(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
4.资格复审、确定初选人员。
由县人社、教育、监察等部门,按岗位数确定初选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5.公示。
初选人员名单分别在临泉县政府网、人社局网、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6.确定正式选调人员。
初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意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
7.分配安置。
按学科岗位设置,结合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原则,一次性确定选调人员,不予递补。
8.办理手续。经县编委同意后,调入单位核岗,比照调入单位同类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原单位、调入单位审核工资。由人社局下发调动人员通知,县编办、县财政局办理入编及工资核发手续。
四、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选调城区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织,统筹引进教师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监察部门成员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临泉县2013年城区高中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设置
2.临泉县2013年高中教师公开选调报名及资格审查备案表
临泉县人社局
临泉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1.临泉县2013年城区高中教师公开选调岗位设置
设岗 学校 |
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音乐 |
舞蹈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一中 |
10 |
1 |
2 |
1 |
|
3 |
1 |
1 |
1 |
||||||
二中 |
20 |
3 |
2 |
3 |
2 |
2 |
2 |
1 |
2 |
2 |
1 |
||||
实中 |
30 |
2 |
3 |
2 |
1 |
2 |
1 |
5 |
4 |
4 |
2 |
1 |
2 |
1 | |
县职高 |
15 |
2 |
2 |
4 |
1 |
3 |
1 |
1 |
1 | ||||||
合计 |
75 |
8 |
9 |
10 |
4 |
4 |
6 |
7 |
7 |
7 |
3 |
3 |
2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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