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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2013年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方案

时间:2013-9-27 11:03:16 点击:

绥中县2013年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3号)、《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处分,无违法记录。

2、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招生标准。

二、招聘对象

1、2012年(含2012年)以前毕业的绥中县生源且户口在绥中县域内(外县生源已经与本县户口人员结婚的且在2013年10月1日前在绥中县落户)、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3年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届研究生。

三、招聘指标

共计150名(师范类140名、非师范类10名)。具体是:

农村学校145名。其中,初中45名(均为师范类);小学100名(师范类90名、非师范类10名)。

幼儿园5名(均为师范类)。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应聘的师范类毕业生到县教育局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未落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外县生源已经与本县户口人员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6、未到县教育局报到的师范类毕业生和未到县人事局报到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要带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生报名后,经县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共同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师范类报名要求:根据学校学科聘用指标自主报名(专业不对口的,如果被录取则必须无条件服从人事部门关于职称评定的相关要求)。面向小学和特殊教育培养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学科;面向幼儿教育培养的只能报考幼师学科;面向初中以上学校培养的可以报考中、小学学科(面向小学和特殊教育培养的音乐、美术学科可以报考初中音乐、美术学科,一经录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且须无条件服从人事部门关于职称评定的相关要求)。

非师范类报名要求:根据非师范类学科聘用指标报名。应聘者存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宜就读教育学类专业规定的情形的,报名时经初步面试发现的不予受理报名;经体检查出的,不予聘用。

每名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学科。

报名联系电话:教育局6123006;人事考试中心6120769。

(二)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要求

笔试考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知识,适当增加难度,满分100分。报考小学各学科和幼师学科的,除小学知识外涵盖部分初中知识;报考初中各学科的,除初中知识外涵盖部分高中知识。(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和幼师学科考小学语文、数学两科,满分各为100分,以两科平均分计入笔试成绩;计算机学科笔试内容50分、上机操作50分)。   

幼师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学科考试两科合为一场考试,共150分钟;小学计算机学科笔试时间和上机操作时间各为90分钟;中小学其它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

考试地点: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县体育场院内)

2、面试要求

幼师学科全部参加面试;其他师范类应聘毕业生不需要面试;非师范类应聘毕业生按照学科聘用指标120%的比例进行面试。

幼师学科面试内容详见《绥中县幼儿园教师面试方案》。非师范类面试内容为讲微型课,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课课题现场抽取(范围:小学语文、数学讲六年级第一学期语文教材;初中各科讲八年级第一学期教材)。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及格的不予录用。

五、录取办法

1、幼师学科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录取成绩的50%,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根据聘用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新聘用的幼师毕业生在上岗前接受幼儿园统一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

2、其他学科按照笔试成绩,根据学科聘用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结合本人意愿依次确定聘用学校。

如果竞聘同一学科聘用指标的末位应聘者出现并列时,举行第二次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如果报名人数少于学科聘用指标时,剩余指标调剂使用;如非师范类报名考试人数少于非师范类学科聘用指标时,剩余指标调剂到师范类相同学科使用。

如果应聘者不同意到聘用学校任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学科聘用指标,依次择优补充录取。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此次聘用的所有新教师的有关问题全部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除县幼儿园择优聘用指标外,其他人员全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2、全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违反《绥中县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3)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4)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的;(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单位工作秩序的。

试用期间,享受县内公办教师待遇。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所有聘用的新教师工资执行绥中县毕业生分配工资标准。

3、全部实行“新教师任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绥中县新教师任用合同书》,聘期为三年。用人学校与应聘者都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条款追究责任。合同期内,被聘教师不得到县内其它公办校、园应聘,也不得借调或调转到县内其它校、园。

4、全部接受聘用学校的聘期工作考核,遵守聘用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响应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和学校的一切号召,参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并按有关要求履行职责。

5、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绥中县教育系统就业的机会。

6、工龄依据办理人事代理的时间确定。

7、起薪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

七、有关要求

1、2013年招聘新教师工作在绥中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规范进行。

2、要加大招聘教师工作的透明度。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做到“四公开”,即:招聘方案公开,招聘指标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人员名单公开,以便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

3、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禁止利用招聘新教师之机搞不正之风,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做好招聘新教师工作,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被聘用人员的质量,县政府决定成立绥中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树存    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常晓峰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戈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石宝山    县教育局局长

张成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李文麟    县编办主任、人事局党组书记、县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李  宽    县监察局局长

王  强    县信访局局长

曹  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秦玉山    县财政局局长、国资局局长

齐文顺    县卫生局局长

王立民    县公安局政委

张春生    县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

徐海洁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科和县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石宝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春生、徐海洁同志兼任(联系电话:教育局6123006;人事局6120769)。

九、说明

1、本方案由绥中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绥中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绥中县2013年择优招聘新教师指标分配表.rar

附件2:绥中县2013年招聘新教师工作日程安排.rar

绥中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2:         2013年招聘新教师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9月13日

在县电视台、绥中教育网和绥中县教师研修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9月23日

召开全县校长会议,布置2013年招聘新教师工作。

10月8日---

12日

接待毕业生报名,师范类在县教育局人事科,非师范类在县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教育局6123006;人事考试中心6120769

10月16日---17日

所有应聘毕业生全部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需带应聘毕业生身份证)。

10月19日

招聘新教师文化考试。

考试地点:利伟实验中学(县体育场院内)

10月20日

公布文化考试成绩。查分报名。如果评卷工作提前完成,公布文化考试成绩时间适当提前。

10月21日

公布查分结果。公布非师参加面试名单。

10月22日—23日

幼师、非师面试(面试地点:利伟实验中学)。公布参加体检名单。

10月24日

体检。公布拟录取名单。

10月25日

确定聘用学校(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于2013年11月1日到聘用学校报到、试讲。聘用合同书于11月1日以后,由学校领导直接带回学校与应聘毕业生签订。

注:所有招聘信息教育局将在绥中教育网、绥中县教师研修网和绥中电视台公示7天,所有日程安排内容也统一在绥中教育网和绥中县教师研修网上进行公布,请毕业生及时查询,教育局不再一一电话通知,如有延误,一切后果毕业生自己负责。上述日程如再有变动,教育局在绥中教育网和绥中县教师研修网上公布。毕业生也可以电话咨询。

教育局人事科电话:61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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