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保定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我市九年一贯制学校(以保定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为主体组建,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以下简称保师附小)及南市区16所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19名。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应聘本次所有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者按要求掌握,无年龄要求者掌握在18周岁(1994年7月1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计算年龄、任教期限及户籍迁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9-11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市技师学院(保定市永华南大街728号,市动物园东门南行200米路西)。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9路;市内乘6路、39路动物园东门站下车;客运中心乘36路保定二中站下车南行300米
(三)报名基本程序: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市人社部门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一代或临时身份证,下同)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有户籍、任教期限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户口本及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所提交的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招聘单位;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白底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12年7月16日9:00至17:00到保定技师学院,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周二)上午9:00 - 11:00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19日前登录保定人才网(www.bd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试讲人员名单。
(二)试讲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试讲(微型课加即席提问,下同)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进入试讲的考生,2012年7月20日9:00-17:00到保定市技师学院,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试讲通知单》。
2、试讲时间:2012年7月22日、23日(周日、周一),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每人准备12分钟,试(演)讲12分钟(原则上试讲10分钟、演讲2分钟)。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2012年7月25日在保定人才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4、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其中,为保证招聘工作时间进度,应聘保师附小人员的身体复检及递补人员的体检、考核、公示等与正常通过人员错时进行;应聘南市区所属学校岗位的考核、公示等另行安排。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市教育局:0312-5881951
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78687
附件:
2《保定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