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副园长公告
由于幼儿园发展需要,结合嘉兴市实验幼儿园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业务副园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业务副园长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幼儿园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导及沟通能力;
2.熟悉国内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诚实敬业;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教育管理专业。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原幼教高级)。
3.具有幼儿园副园长(园长助理)工作经验满3年及以上,区教学能手及以上,有园长上岗证。(工作时间计算至2013年8月1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自荐书一份,全身免冠近照二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副园长(或园长助理)工作年限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3.报名地点:嘉兴市实验幼儿园(龙盛路397号)。
(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试者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进行测试,同时进行专业技能(幼教专长)测试。总分不低于65分者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
(四)考核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再依次替补。
(五)聘用
对经测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半年)。如在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738262686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82795863
嘉兴市实验幼儿园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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