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为适应乌审旗教育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全旗教育整体水平,2013年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8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格考试、认真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进人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聘用管理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82名)
三、具体名额及条件
(一)中学教师(30名)
汉语授课:语文5名(男性不少于2名)、数学5名(男性不少于2名)、英语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1名、生物2名、体育2名;
蒙语授课:蒙语文2名、汉语文1名(蒙汉兼通)、英语2名、历史1名、音乐1名(四胡专业优先)。
招聘条件:
1.全日制高等师范类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日制重点本科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相近。
备注:蒙语授课教师招聘根据当地教学语言环境,仅限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户籍者。
(二)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7名)
财务会计1名、农学1名、数字媒体技术(艺术)2名、采矿工程1名(男性)、能源化学工程1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名(男性)。
招聘条件: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幼儿园教师(45名)
汉授幼儿园教师30名、蒙授幼儿园教师15名。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
2.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
此外,以上各类应聘者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
2.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合格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特殊专业和非师范类重点本科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
4.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之后涉及年龄以此类推),专科及本科学历应聘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中专学历应聘者年龄在26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工作经验、业绩突出的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现在我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任教3年且具有合格学历的临时代课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幼儿园教师应聘者仅限乌审旗户籍(投亲婚迁者,截止报名开始之日,须落户乌审旗三年以上;原籍在乌审旗,且父母一方现为乌审旗户籍,本人因上学原因户籍外迁者,不受现户籍限制)。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5月17日。
2.报名地点:乌审旗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并填写《鄂尔多斯市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另外,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各学科报名人数与学科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时,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调整该学科招聘计划或纳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聘请专家命题,严格考试、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50%)。
2.根据笔试成绩(含照顾分)以各学科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中学和职业中学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指定教材提前60分钟准备一节课,试讲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50%);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模拟课堂,要求运用多元智能教材提前备课,并组织一节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教育活动,满分为100分,按2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20%),技能技巧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按30%折合计入总分(得分×30%)。
5.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
(1) 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在乌审旗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储备人才和地方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分(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3)乌审旗生态移民(已移出)和水源地考生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分(由旗人口转移办出具证明);
(4)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条件者,照顾分累加,但最高不超过4分;
(5)符合照顾条件的应聘者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三)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根据总分按各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分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四)档案审核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乌审旗教育局,由纪检、人事、教育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报乌审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分配
报考汉授中学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总分第一名的录聘者分配到嘎鲁图镇区汉语授课学校工作,其余录聘者分配到基层中小学工作;报考蒙语授课的蒙语文、英语的第一名和历史、音乐录聘者分配到嘎鲁图镇区蒙语授课学校工作,其余录聘者分配到基层蒙语授课学校工作;报考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录聘者分配到职业中学任教;报考幼儿园教师录聘者全部分配到基层幼儿园任教。分配到基层学校、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三年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申请。
五、招聘教师的待遇
以上新招聘的教师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等条件教师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的教师要求在我旗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10年,服务期间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六、其他
(一)招考成绩、招聘结果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旗人大、政协对教师招聘工作予以监督,纪检、人事部门参与教师招聘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录聘者必须体检合格才能正式聘用。体检按《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中有关要求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录聘者将取消录聘资格。
(四)本方案由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七、联系方式
1、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6号楼C座301室;
联系电话:0477-7582202;
电子邮箱:wsqrsjbgs@163.com
2、乌审旗教育局:
地址:乌审旗教育局105室;
联系电话:0477-758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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