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托克旗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方案》,面向社会择优招考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按需设岗、计划内招聘的原则
㈡严格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
㈢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及范围
2012年具体招聘人员及招聘范围如下:
㈠高中骨干教师的聘用和引进
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全国招聘5名汉语授课高中骨干教师、4名蒙语授课高中骨干教师(实行年薪制,每学年12万元;本科学历、中级职称)
面向全国引进7名汉语授课高中骨干教师(采取人事调动办法,本科学历、中级职称,1972年1月1日前出生)
㈡招聘25名中学教师
汉语授课教师25名:语文教师6名、数学教师7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3名、地理教师6名、历史教师2人。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专业要求的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㈢招聘22名小学教师
蒙语文教师3名、语文教师15名、数学教师4名。
招聘范围:符合专业要求且考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现仍在鄂托克旗或因结婚迁入我旗户籍的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㈣招聘3名计算机学科教师
招聘范围:符合专业要求且考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现仍在鄂托克旗或因结婚迁入我旗户籍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㈤招聘100名幼儿教师
招聘范围:符合专业要求且考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现仍在鄂托克旗或因结婚迁入我旗户籍的幼师专业毕业生、艺术类毕业和国家统招师范院校专、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现为我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特岗教师;在我旗各中小学、各类幼儿园连续工作三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以前)且至今在校(园)工作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代课教师。
㈥民族综合职业学校需18名专业课教师,采取核定人均经费外聘的办法解决。
三、招聘条件
㈠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没有受过处分、历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一幼儿园代课满10年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㈢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表达流利,能胜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㈣父母有一方是鄂旗公职人员,其子女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随军家属报考可不受户口限制。
㈤在我旗各中小学、各类幼儿园工作2年以上的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幼儿师范以及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不受户口限制。
㈥2002年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师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限鄂托克旗户口)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四、招聘考试程序
㈠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2012年7月27日
㈡资格审查:由教体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参加考试人数不少于所需人数的3:1(紧缺专业经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予以决定)。
㈢笔试:①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总分为100分。②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写作等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汉语试题,报考蒙语授课的考生用蒙文答卷)。
㈣面试:面试人数按拟聘人数的2:1确定。①中小学教师面试除计算机学科外(重点考核中学必备的上机操作能力),其余学科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10---15分钟),内容采取统一命题,提前半天通知试讲者,总分100分。②幼师、艺术类、学前教育、专本科毕业生考核内容为演讲(20分、5分钟),演唱(30分)、弹奏(乐器自选自备,20分)、舞蹈(伴奏带自备,30分),总分为100分。
㈤中小学教师总分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入最后总分;报考幼儿教师毕业生按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入最后总分。
高中骨干教师的招聘及引进采取学科专家组课堂评估的办法进行。
㈥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成绩上加5分(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按照笔试、面试所占比例分别加分):
①本旗户口蒙古族考生选择汉语授课学科者;②本旗户口单亲家庭子女(如被录取,不占总名额)。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成绩上加2分(根据考生报考类别按照笔试、面试所占比例分别加分):
①现为我旗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满一年的特岗教师;②在我旗各中小学、各级各类幼儿园(同一学校、幼儿园)聘用满三年的代课教师。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累加,只加最高分。录用人员总分不得低于60分。
㈦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及报考人员总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缺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递补(体检费自理)。
㈧公示与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各学科拟聘人员,其中幼儿教师100名(本旗户籍幼儿教师按照蒙语授课毕业生占20%、汉语授课毕业生占80%)。人数确定后报送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教体局与学生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最后将拟录用人员所有证件及档案交至人事局、监察局进行审验。
㈨聘用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单位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高,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任合同书,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三年后根据学校考核情况可以续聘。试用期和聘用期享受国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五、应聘办法
㈠应聘人员填写《鄂托克旗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携带2寸彩照三张,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单位和旗团委证明及考核材料参加报名;“村官”须提供现所在苏木镇、嘎查村出具的在职证明;单亲家庭子女须提供本人申请(加盖嘎查村或社区,苏木镇公章)和派出所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
㈡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㈢报名地点:鄂托克旗教育局304室。
㈣笔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
笔试地点:蒙古族中学
㈤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日——8月4日
中小学教师:2012年8月2日
幼儿教师:2012年8月3、4日
面试地点:蒙古族中学
附件1:《鄂托克旗2012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程序.zip》
附件2:《鄂托克旗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zip》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