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抚政人发[2007]35号)文件精神,2012年顺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千方百计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和择业期内(2010-2011年)的毕业生(详见《2012年顺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岗位所需的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报考者学历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报考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其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三校生、专升本和网络教育除外)。
(2)报考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包括三本、三校生、专升本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3)报考者为国家“985工程”院校全日制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三本、三校生、专升本和网络教育除外)。
3、报考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985工程”大学本科生可先应聘,但需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5、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英语专业需获得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等级证书。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五、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向社会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至6月3日。地点在顺城区教育局(地址: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号、顺城区政府大楼425房间)。具体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00。咨询电话:024—57503467。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毕业生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必须一致。报名需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同时提交报名表、各种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等级证、获奖证书、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试人员需交纳考务费50元。
(2)资格审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审查。
(3)领取笔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时间另行通知)到区教育局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通知书。应聘人员要仔细核对报考单位、报考学科,并注意查看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时间。
(4)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的笔试工作纳入到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中统一组织(两个考试不能同时报考)。
3、笔试
笔试内容及分值同市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一致。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从合格人员中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
4、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的内容是根据抽取的教材章节进行说课,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体态,语言表达能力等。
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
5、总成绩计算
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成绩的权重为4:6,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均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6、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加权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辽人发【2007】1号文件中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的时间、方式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确定。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备案后,由区教育局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和见习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和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开始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有关政策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教学能力测试(含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监督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区 监 察 局: 5750317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7503137
区 教 育 局: 57503467 57503706
八、本公告由顺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顺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012年顺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