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流动的相关规定和乐山中心城区中小学缺科教师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中心城区的乐山五中、乐山七中、徐家扁小学、县街小学和柏杨小学拟面向全区乡镇农村学校公办教师公开考调缺科教师19名。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缺科岗位及名额
小学:语文5名(县小1名、徐小和柏小各2名)、数学6名(徐小和柏小各3名)、英语2名(徐小和柏小各1名)、体育2名(徐小和柏小各1名);
初中:地理2名(五中和七中各1名)、生物2名(五中和七中各1名)。
二、考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1、本区在编在职乡镇农村学校公办教师;
2、三年内(2010年9月1日后)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3、男教师45岁以下,女教师40岁以下((年龄截止2013年12月31日);
4、近三年每一个学年度病、事假累计未超过1个月(22个工作日)且无旷工(课);
5、在现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即2010年9月前在现学校工作;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8、小学普通话达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初中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
9、近三年继续教育登记合格;
10、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考调方式和组织实施
考调分为面试和工作实绩量化考核。
考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调报名
1、报名时间。8月5日--8月7日17:00以前,在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申请考调的教师根据公布的缺科岗位情况,对应缺科填写《乐山市市中区教师流动申请表》((见附件2),经学校同意后本人持申请表、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书、各类量化得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个人工作或生活普通照(5寸)一张,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现任中学教师不得报小学学科。如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须递交现任教学科证明材料。
为保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相对稳定,确保学校教学的基本运转,各学校(以法人单位计算)当年申请考调和其他调动的教职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8%。扣除申请流动人数后仍然超编的学校可以超过8%,但应以不造成缺编为限。同一学校符合考调条件而申请调动的教师人数超过8%,则以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分的高低依次同意教师调动申请。同一学校符合考调条件而申请考调同一学科岗位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该学科教师人数的50%,若超过50%则以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分的高低依次同意教师调动申请。
3、资格审核。区教育局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调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工作实绩量化考核
按《2013年市中区教师流动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办法》(见附件1)对申请考调的教师进行量化考核,给出量化考核成绩。量化考核成绩经审核后在乐山市市中区教育网公示三天(8月9-11日)。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70分取消调动资格。
面试时间:8月17日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缺科岗位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由区教育局调减该缺科岗位名额或取消该缺科岗位。
七、成绩及公示
1、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量化考核成绩
2、成绩发布和拟调教师公示
8月18-20日(三天),在乐山市市中区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含量化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示拟调动教师名单。
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调教师。
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调教师;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分都相同,则以教师工作年限由长到短确定拟调教师。
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面试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确定拟调教师,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1、选校。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调教师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同一缺科岗位的拟调入学校。
2、8月中下旬,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3、申请考调的教师若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只能降聘。在《乐山市市中区教师流动申请表》中未注明是否同意降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1、各学校对此项工作要广泛宣传。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报告。
2、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严肃人事调配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借入(出)教职工。
3、公开调考实行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考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为保证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察局0833-2155156;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党群工办0833-2138053)。
十、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在乐山市市中区教育网上公告。因考调教师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递补的,责任自负。
2、请考调教师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调教师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调教师自行负责。
3、未尽事项,请拨打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咨询,电话2130105。
附:1、《2013年市中区教师流动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办法.rar》
附:2、《乐山市市中区教师流动申请表.rar》
区委组织部区纪委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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