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学段、学科与职数
学段与学科 |
小学语文教师 |
幼儿园教师 |
合计 | |
招考职数 |
20 |
18 |
12 |
50 |
二、招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必须具备:
1、青田县户籍;
2、身体健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根据各学段与学科要求,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小学语文教师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已取得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幼儿园教师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3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高校音乐、体育、美术、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2-2013年毕业生。
(三)小学教师
报考小学教师的毕业生其大学期间学业考试科目成绩中,补考科目不超过三科(含三科)的方可报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的2012-2013年毕业生。
2、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2013年毕业生,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3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211工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所学专业必须相符或相近。
报考对象被录用须服从分配,且愿意任教非本专业课程。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取得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方可报考。
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录用后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考时间与地点
1、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 1 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为青田县教育局。
(2)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报名时需提供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报名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幼儿园、小学语文教师报名人数与招考职数的比例小于1.5:1时,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学科招考职数。
2、笔试与面试
(1)笔试及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时间为8月4 日上午9:00-11:00,地点设在县职技校(水南公路107号)。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于8:45进场,9:00后不得入场。
报考小学语文、幼儿园教师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考职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小学教师的,参加综合素质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及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面试时间:8月7日 面试形式为说课的小学语文、小学教师面试入围人员;
8月8日 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的幼儿园教师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地点:面试形式为说课的各学科在县教育局,其他学科在县职技校。
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入场,上午7:30集中休息室抽签,8:00开始面试,面试开始后不得入场。
小学语文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按实际招考职数确定拟录用人员。
幼儿园教师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按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按实际招考职数确定拟录用人员。
小学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按实际招考职数确定拟录用人员。
(3)面试入围人员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受招考职数限制自然淘汰。
3、体检与录用
本次招考拟录用人员将在青田教育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者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实行1年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本通告中“青田县户籍”毕业生是指入学时户籍为青田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公告发布时户籍在青田县的毕业生。公告发布之日后迁入户口的,不得以青田县户籍报考。
2、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教育网上公布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青田教育网公告。
(咨询电话:6824892,6822583)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 田 县 教 育 局
2013年7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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